問題詳情

17.下列何者為非:
(A)農業金融機關就每年度所獲純益撥充各級農會輔導及推廣事業費,不得少於 10%。
(B)農會總盈餘分配理、監事及工作人員酬勞金,不得少於 10%。
(C)農會總盈餘分配各級農會間有關推廣、互助及訓練經費,不得少於10%。
(D)農會總盈餘分配法定公積10%。
(E)下級農會應以其常年會費收入之 10%提繳上級農會。

參考答案

答案:B,C,D,E
難度:困難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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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Zoe Chen】評論

(B)不得超過10%(C)不得少於62%(☆)...

1000060383190】評論

來自農會法第八章經費 第38條第二(常年...

CATEXR】評論

第 38 條農會經費如左:一、入會費:會員於入會時一次繳納之,其標準由會員(代表)大會決議,報請主管機關核定之。二、常年會費:由會員按年依會員(代表)大會決議,報請主管機關核定之標準繳納之。但下級農會應以其常年會費收入之百分之二十提繳上級農會。三、事業資金:限於舉辦各種事業之用,其籌集辦法,應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並向主管機關備案。四、農業推廣經費募集收入:限專用於農業推廣事業,並向主管機關報備。五、農業金融機關,應就每年度所獲純益撥出一部分,充作各級農會輔導及推廣事業費,不得少於百分之十。六、政府補助費:在中央及地方預算中,應編列農會農業推廣事業補助費。七、農會各種事業盈餘及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