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 遷出原鄉(鎮、市、區)幾個月以上,應為遷出登記?
(A)一個月
(B)二個月
(C)三個月
(D)四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49153
統計:A(0),B(1),C(56),D(0),E(0)

用户評論

【用戶】Gary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戶籍法 第 16 條 遷出原鄉(鎮、市、區)三個月以上,應為遷出登記。但法律另有規定、 因服兵役、國內就學、入矯正機關收容、入住長期照顧機構或其他類似場 所者,得不為遷出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