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佳伶】評論
民事訴訟法第一條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
【黃駿縢】評論
但是想了一下,如果被告在居所地上班,那不就要回住所地打官司,這樣不是很麻煩@@
【謝鈺堯】評論
被告住所地為原則,例外則得另外約定
【Lin Houng】評論
以原就被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