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ta】評論
公務人員之懲戒為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職權。
【米漿漿】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 第6條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左列事項,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一、考試。二、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D)、撫卹、退休。三、公務人員任免、考績(C)、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
【kung】評論
公務員考績法-懲處(考試院)公務員懲戒法-懲戒(司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