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๑´ㅂ`๑)】評論
持有公開發行公司股份,應指派國內代理人或...
【黃心玫】評論
於持有公開發行公司股份未 達三十萬股者,得不指派人員出席股東會;於持有公開發行公司股份 達三十萬股以上者,其表決權之行使,得由指定之國內代理人或代表 人依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之授權,指派國內代理人或代表人以外之人 出席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