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世事兩茫茫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B)第 70 條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C)第 69 條 立法院遇有左列情事之一時,得開臨時會: 總統之咨請。 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請求。(D)憲增2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
【用戶】覚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A)依憲法本文規定由監察院行使之人事同意權,依據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已改由立法院行使 (B)立法院對於各機關所編列預算之數額,得在款項目節間移動增減並追加或削減原預算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