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政府辦理原住民族經濟發展業務、輔導事業機構、住宅之興辦、租售、建購及修繕業務可由下列那一種基金支應所需之經費?
(A)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
(B)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
(C)原住民族社會發展基金
(D)原住民族地區建設基金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1000060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原住民族基本法 第 18 條政府應設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辦理原住民族經濟發展業務、輔導事業機構、住宅之興辦、租售、建購及修繕業務;其基金來源,由中央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住宅租售及相關業務收益款、原住民族土地賠償、補償及收益款、相關法令規定之撥款及其他收入等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