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21 條規定:「警察對軍器、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為預防危害之必要,得扣留之。」所稱「扣留」,其法律性質為何?
(A)直接強制
(B)即時強制
(C)間接強制
(D)沒入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653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

【年級】

【評論內容】觀念解題:凶器、危險物品…預防危害→既然...

【用戶】花太太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警察職權行使法19-28條章節為即時強制,★2...

【用戶】勿打擾(警察法規記憶法課程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避免危險,立即採取的措施即時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