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第一題:劉君108年度之贈與行為分述如下: 1、捐贈現金100萬元(新台幣;以下同)給台北市某市立小學。 2、將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贈與姪子,市價300萬元,公告現值250萬元。  3、將公告現值500萬元,市價600萬元之土地贈與配偶。 4、贈與兒子結婚禮金100萬元及女兒嫁妝200萬元。  5、捐贈依法登記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宗教團體現金一百萬元。 請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題組】36. 本題不計入贈與總額之財產總金額為何?
(A)1,000萬元
(B)900萬元
(C)800萬元
(D)700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愛睡的綿羊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第 2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