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 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33 條之 1 規定,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為下列那些行為?
(A)涉及兩岸民主協商共議統一之書面行為
(B)涉及兩岸經貿與投資之行為
(C)涉及兩岸新聞傳播行為
(D)涉及兩岸學術及出版之行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