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評論
中央銀行外匯局96.7.11.台央外拾壹★★096...
【葉子】評論
要旨:放寬OBU辦理外幣授信業務時,得收受新台幣擔保品之範圍發文字號:中央銀行外匯局96.7.11.台央外拾壹字第0960031438號函正本: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副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本行金融業務檢查處、本行法務室、 本局匯款科主旨:為提升國際金融業務分行( OBU)全球化競爭力,發展多元化業務 功能,擴大營運規模,自即日起,放寬 OBU辦理外幣授信業務時, 得收受新台幣擔保品如說明,請查照轉知所屬會員銀行及外商銀行 在台分行。說明: 一、依據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 8條規定辦理。 二、 OBU辦理外幣授信業務,得收受境內外股票、不動產或其他有關新 台幣資產作為擔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