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有關教師法當中所規範的教師聘任、解聘、不續聘及資遣等內容,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取得教師資格有兩種管道: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採檢定制;專科以上學校採審定制
(B)教師評審委員會調查性平、體罰、霸凌等事件時,應納入學者專家代表至少三分之一
(C)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有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者,由學校向主管機關申請教師專業審查委員會調查
(D)經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應予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
參考答案
用户評論
【許智涵】評論
教師法第 14 條教師有下★★★★★★★★,...
【ting】評論
涉及性別平等、體罰霸凌等事件時,教師會代表應少於委員總數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