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braces (110警四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警察機關實施指認犯罪嫌疑人注意事項》第...
【用戶】Tim Kuo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警察機關實施指認犯罪嫌疑人注意事項 第5點實施指認,應依指認人描述之犯罪嫌疑人特徵,安排六名以上於外型無重大差異之被指認人,供指認人進行真人選擇式列隊指認。但犯罪嫌疑人係社會知名人士、與指認人互為熟識、曾與指認人長期近距離接觸或為經當場或持續追緝而逮捕之現行犯或準現行犯者,得以單一指認方式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