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為保障旅遊消費者權益,旅行業有下列何項情事,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之?
(A)旅客申訴
(B)受停業處分
(C)經所屬旅行商業同業公會除會
(D)旅行業名稱變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06723
統計:A(4),B(96),C(6),D(5),E(0)

用户評論

呂凌慧】評論

發展觀光條例為保障旅遊消費者權益,旅行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之:一、 保證金被法院扣押或執行者。二、 受停業處分或廢止旅行業執照者。三、 自行停業者。四、 解散者。五、 經票據交換所公告為拒絕往來戶者。六、 未依第三十一條規定辦理履約保證保險或責任保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