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應將例行檢驗紀錄及改善報告,於何時間函報臺北市政府備查?
(A)檢驗後三個月內
(B)檢驗後一個月內
(C)次年四月底前
(D)每年年底前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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