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 下列何者不是金管會訂定證券投資信託契約記載之各項費用及所受報酬計算上限之項目?
(A)購買受益憑證之費用
(B)受益人請求買回受益憑證之費用
(C)基金保管機構收取保管費之上限
(D)證券投資信託收益分配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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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元】評論

法規名稱: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 13 條受益人購買或請求買回受益憑證之費用與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基金保管機構所收取經理或保管費用之上限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應負擔費用之項目,主管機關得視市場狀況限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