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甲簽發匯票一紙予乙,乙背書予丙,丙再背書轉讓予丁,丁擔心屆期未能如期付款,遂要求丙找 A 公司及戊簽名保證,再將該匯票轉讓予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乙可為丙之保證人
(B)戊可為丙之保證人
(C) A 公司保證有效與否,應視其公司章程有無可為保證之業務而定
(D)保證人與被保證人成立不真正連帶債務關係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6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Elaine

【年級】幼兒園下

【評論內容】票據法 第 58 條匯票之債務,得由保證人保證之。前項保證人,除票據債務人外,不問何人,均得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