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務,下列何者錯誤?
(A)僅需瞭解客戶之財務能力足供承受投資風險程度
(B)客戶首次辦理基金申購時,應提出身分證明文件辦理開戶手續
(C)接受客戶申購前應交付客戶風險預告書以充分揭露相關投資風險
(D)應向申購人告知期貨信託基金之性質及可能之風險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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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Cypress Chou】評論

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 28 條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辦理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業務,應充分知悉並評估客戶之投資知識、投資經驗、財務狀況及其承受投資風險程度。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對於首次申購之客戶,應要求其提出身分證明文件或法人登記證明文件,並填具基本資料。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對於一定金額以上或疑似洗錢之期貨信託基金交易,其申購、買回或轉換應留存完整正確之交易紀錄及憑證,並應依洗錢防制法規定辦理。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之內部控制制度應包括充分瞭解客戶、銷售行為、短線交易防制、洗錢防制及法令所定應遵循之作業原則,並由期貨信託事業送交同業公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