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下列何者具備行政處分之構成要件效力?
(A)考生持臺北市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報考考選部舉辦之身心障礙人員特考
(B)財政部通知內政部移民署禁止欠稅人出境
(C)發明人向智慧財產局申請專利權
(D)新北市政府農業局不核准漁會聘用總幹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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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學海無涯 回頭是岸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行政處分之「構成要件效力」,係指行政機關...

【用戶】ss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行政處分之構成要件效力,即處分機關以外之國家機關、法院,皆應尊重該行政處分,並以之為行為之基礎。除非是有權撤銷機關本題案例中考生持臺北市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考選部(國家機關)須尊重該北市府核發之證明文件讓該考生取得報考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