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8.我國「教育基本法」規定「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並對於一般教育目的作了諸多規範,下列何者不在其中?
(A)促進人民在經濟上之競爭力
(B)促進人民對基本人權之尊重
(C)促進人民對生態環境之保護
(D)培養人民健全人格與民主素養

參考答案

用户評論

芬妮】評論

教育基本法第2條: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教...

我好棒】評論

教育之目的以培養人民健全人格、民主素養、法治觀念、 人文涵養、愛國教育、鄉土關懷、資訊知能、強健體魄及思考、判斷與創造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