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會計報告及帳簿自總決算公布或令行日起,在附屬單位會計之分會計、單位會計至少應保存幾年?
(A) 5年、5年
(B) 5年、10年
(C) 10年、10年
(D) 10年、20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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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a】評論

會計法 第 84 條各種會計報告、帳簿及...

加油就對了】評論

會計法第 84 條各種會計報告、帳簿及重要備查簿,與機器處理會計資料之貯存體暨處理手冊,自總決算公布或令行日起,在總會計至少保存二十年;在單位會計、附屬單位會計至少保存十年;在分會計、附屬單位會計之分會計至少保存五年。其屆滿各該年限者,在總會計經行政長官及審計機關之同意,得移交文獻機關或其他相當機關保管之;在單位會計、附屬單位會計及分會計應經該管上級機關與該管審計機關之同意,始得銷毀之。但日報、五日報、週報、旬報、月報之保存期限,得縮短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