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陳芳逸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55 條各機關應按其法定預算,並依中央主計機關之規定編造歲入、歲出分配預算。前項分配預算,應依實施計畫按月或按期分配,均於預算實施前為之。第 56 條各機關分配預算,應遞轉中央主計機關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