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very】評論
三千萬元交付乙銀行成立信託而委託人要求將...
【Ching】評論
這樣看來乙銀行並沒有運用決定權, 都是聽王五指示, 所以屬於"特定"金錢信託。
【Karen】評論
1.受託機構(乙銀行)沒有運用決定權是屬於特定金錢信託。2.受託人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定權之信託,則依委託人是否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分為(1)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金錢信託 (指定 金錢信託)(2)不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金錢信託 (稱為不指 定金錢信託),可由受託人於授權範圍內,依其裁量辦理信託財產運用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