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評論
民法§1065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戶籍法§7認領,應為認領登記。
【Roy衝衝虎】評論
民法§1065+戶籍法 §7第7 條 (認領登記義務)認領,應為認領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