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依民法第 767 條規定,下列何者非屬於所有權之權能(即所有權人之物上請求權)?
(A)有妨害其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
(B)因占有達一定期間因時效取得權利
(C)關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
(D)關於妨害其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0109
統計:A(25),B(294),C(25),D(23),E(0)
用户評論
【許正榮】評論
第 767 條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妨害其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前項規定,於所有權以外之物權,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