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色幸運草】評論
第 37 條 IV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在被授權範圍內,得以著作財產權人之地位行使權利,並得以自己名義為訴訟上之行為。著作財產權人在專屬授權範圍內,不得行使權利。
【Aimee Kung】評論
著作財產權人在專屬授權範圍內,不得行使權利。
【cen chen】評論
白話文是??
【chocolate011】評論
專屬授權 : 著作財產權人將著作財產權授予不同人使用,並在授權條款中約定在一定期間內只將一部或全部的權利授權給對方,且約定同一期間內不會再授權給其他人。EX: 學生將著作財產權的部分權利(部分權利得視授權書內容定義)獨家授權給學校,以後學生無法再對其學位論文著作進行該權利的主張,此授權方法對於未來著作之推廣容易產生壟斷。 非專屬授權:當授權人採取專屬授權時,不僅不能將該等權利另外授權他人,著作財產權人本身亦不能於授權期間內實施已專屬授權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若授權條款中沒有這種排他的約定時,就是非專屬授權。EX: 學生將著作財產權的部分權利非獨家授權學校,在未來仍可主張其所授權之權利,不受授權與否影響。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