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法規採明示廢止者,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該法規並自何時起失效?
(A) 自指定之廢止日起失效
(B) 自公布或發布日起失效
(C) 自指定之廢止日起,算至第 3 日起失效
(D) 自公布或發布日起,算至第 3 日起失效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60537
統計:A(677),B(189),C(334),D(2335),E(0)

用户評論

一定要考上】評論

中標法第 22 條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依前二項程序廢止之法規,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並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失效。

chaoyi】評論

一. 明示廢止1. 事後廢止 : ...得僅公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

陳天寶】評論

我不懂明示廢止的定義,所以我查了一下參考網頁http://www.twce.org.tw/info/%E6%8A%80%E5%B8%AB%E5%A0%B1/355-3-1.htm明示廢止分為:1.法律本身定有施行期限且屆滿者(定期當然廢止,主管機關仍應公告也就是中標法第23條,即選項A)2.新法中明定廢止 (感覺很像遺囑明示撤回)3.經立法院決議廢止,總統公布(也就是中標法第22條,即選項D)所以這題判斷答案的標準應是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而不是明示廢止

小佑子-繼續準備司特四等】評論

104關三無須一一公布法規條文,得僅公布法規名稱者,為: (A)法規之制定 (B)法規之修正 (C)法規之廢止 (D)法規之恢復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