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美國憲法對於聯邦與邦權限的劃分,係採取憲法明文列舉聯邦事權,而未規定者則概括歸於:
(A)聯邦
(B)邦
(C)視事權的性質,由司法院判定之
(D)由聯邦與邦協調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72256
統計:A(29),B(437),C(22),D(13),E(0)
用户評論
【陳美】評論
列舉聯邦權限,將未列舉的剩餘權限保留給各州(等於邦)線上測驗: /item-%E7%BE%8E%E5%9C%8B%E8%81%AF%E9%82%A6%E6%86%B2%E6%B3%95%E8%A6%8F%E7%AF%84%E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