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守甫】評論
(B)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藝文篇P34]1.宣布變更為公園用地:2003年2.以都會公園、藝術中心與特定商業區三體共構的方式重新開發。3.以「南部兩廳院」為定位4.建築師法蘭馨.侯班(Francine Houben) 以融合地景地貌的「荷蘭學派」建築理念為設計主軸,受到衛武營園區內蒼鬱茂密而垂鬚的榕樹林靈感啟發,透過「有機」與「開放性」為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定調,長方形建築的外形線條宛若音波流動,如海洋中的魟魚,賦予人們詩意想像。5.設有2260 席的戲劇院、2000 席的音樂廳、1254 席的中劇院以及470 席的演奏廳,並有戶外廣場、餐館、文化藝品店、多功能廳、屋頂景觀台及停車場等公共設施。6.位址:鳳山區。(高捷 橘線O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