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h消防員】評論
細則第 27 條I火災受害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直轄市、縣 (市) 消防機關申請火災證明。II前項證明內容以火災發生時間及地點為限。
【Vincent Shies】評論
細則27火災受害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申請火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