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當人民向政府申請提供資訊被拒絕時,應如何提起救濟?
(A)應先踐行訴願程序
(B)應直接向普通法院提起訴訟
(C)應直接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之訴
(D)應直接向行政法院提起課予義務之訴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28521
統計:A(714),B(11),C(136),D(163),E(0)
用户評論
【用戶】Po-Jen (已上岸)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參照 政府資訊公開法 第20條申請人對於政府就其申請提供、更正或補充政府資訊所為決定不服者,得依法提起行政救濟。先 訴願法 (第2條) 再 行政訴訟法 (第5條第2項)
【用戶】張祐齊
【年級】小三下
【評論內容】應該是打訴願法第一條的撤銷訴願再打行政訴訟法第五條第二項之拒絕申請之訴訴願法第二條用於處分機關應作為不作為的時候
【用戶】Po-Jen (已上岸)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參照 政府資訊公開法 第20條申請人對於政府就其申請提供、更正或補充政府資訊所為決定不服者,得依法提起行政救濟。先 訴願法 (第2條) 再 行政訴訟法 (第5條第2項)
【用戶】張祐齊
【年級】小三下
【評論內容】應該是打訴願法第一條的撤銷訴願再打行政訴訟法第五條第二項之拒絕申請之訴訴願法第二條用於處分機關應作為不作為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