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依據「師資培育法」之規定,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應包含下列那幾項?①普通課程 ②專門課程 ③教育專業課程 ④教育實習課程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54274
統計:A(15),B(13),C(148),D(706),E(0)

用户評論

Linda Hsu】評論

答案應該是D法規名稱: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第 3 條本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用詞定義如下:一、普通課程:學生應修習之共同課程。二、專門課程:為培育教師任教學科、領域專長之專門知能課程。三、教育專業課程:為培育教師依師資類科所需教育知能之教育學分課程。四、教育實習課程:為培育教師之教學實習、導師 (級務) 實習、行政實習、研習活動之半年全時教育實習課程。前項第三款教育專業課程及第四款教育實習課程,合稱教育學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