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 經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公會會員,對所管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而接受委任人委託代為出席 股東會,對於該委託書之管理:
(A)得經該會員負責人同意後轉讓出席股東會委託書
(B)得經該會員董事會同意後轉讓出席股東會委託書
(C)得經該會員股東大會同意後轉讓出席股東會委託書
(D)選項ABC皆非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84165
統計:A(48),B(88),C(63),D(723),E(0)

用户評論

polo89772423】評論

股東會委託書不得轉讓

王威智】評論

不得轉讓出席股東會委託書

Sarah Jiang】評論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經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全權委託業務或因經營其他業務而接受委任人委託代為出席股東會者,該會員及其負責人與受僱人不得轉讓出席股東會委託書,或藉行使或指示行使股票之表決權時,收受金錢或其他利益,故A、B、C皆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