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 依高級中學教育法第35條之規定,下列有關10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之敘述,何者正確?
(A)各就學區之總名額,應占核定招生總名額75%以上,各校提供免試入學名額比率,不得低於該校核定招生總名額25%
(B)各就學區之總名額,應占核定招生總名額25%以上,各校提供免試入學名額比率,不得低於該校核定招生總名額75%
(C)各就學區之總名額,應占核定招生總名額75%以上,各校提供免試入學名額比率,不得低於該校核定招生總名額50%
(D)各就學區之總名額,應占核定招生總名額50%以上,各校提供免試入學名額比率,不得低於該校核定招生總名額20%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66038
統計:A(390),B(112),C(77),D(17),E(0)

用户評論

m,】評論

高級中等教育法第 35 條 為發展多元智能、培育創新人才,高級中等學校應採多元入學方式辦理招生。多元入學,以免試入學為主;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定者,得就部分名額,辦理特色招生。前項免試入學,一百零三學年度各就學區之總名額,應占核定招生總名額百分之七十五以上,並逐年提升,至一百零八學年度,應占核定招生總名額百分之八十五以上。免試入學總名額,包括學校附設國民中學部應屆畢業學生直升之名額;其直升名額規定如下:一、國立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名額:不得高於國民中學部應屆畢業學生人數之百分之三十五。二、直轄市、縣(市)立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名額: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三、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名額:一百零三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