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貼樂 ( ̄︶ ̄)↗】評論
【Vita】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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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78885886】評論
認同12F~不過,講句實在話,話雖如此,但是,其實還是有些職位,永遠也用不到公文的時候~(需要瞭解,但是用不用的上,又是另外一回事~)公文,目前只是拿來考試用的,先不論以後會不會用到,或者是多會寫公文,第一關卡過不去,都是空談~等進去機關後,會不會寫不重要,至少考試的時候,知道答案就好~考完再丟掉也無所謂~((真心話XD
【Ruth】評論
說明:當案情必須就事實、來源或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