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歲未婚之阿財未經父母同意,將代理權授與25歲之阿明,由其代購一台重型機車。請問該代理權授與之效力為何?
(A)無效 
(B)效力未定 
(C)有效,但得於一定期間內撤銷 
(D)有效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45994
統計:A(368),B(158),C(19),D(5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限制人、代理

用户評論

【用戶】Ya-Ting Chang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代理權之授予屬於"單獨行為",依據78: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為之單獨行為,無效。"(如有錯誤請糾正~謝謝)

【用戶】Zone-Ru Jhuan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重點在未經父母同意所以是無效 答案A

【用戶】任飛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1、意定代理權之授與,係有相對人之單獨行為,而其授與,須本人以意思表示為之,見第167條。2、又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為意思表示之效力,若未經其法代事前同意(允許),且無第77條但書所規定之情形,其效果,則應依第78條及第79條規定判斷之:若係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為之單獨行為,為貫徹保護限制行為能力人之意旨,「一律無效」!若為「契約行為」,則為效力未定(非謂直接無效!):經法代定理人「承認」者(即事後同意),就有效;法代否認,則無效!3、題示阿財為限制行為能力人為單獨行為之效力為何?故可知其授與他人代理權之意思表示無效!(適用第78條)。究其根本,與法代是否事後同意、承認絲毫無涉,因無第79條之適用,宜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