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依據我國著作權法之規定,下列何種行為,就算沒有得到著作人的同意,也不會侵害著作權?
(A)將美國總統就職演說翻譯成中文
(B)將 DVD 出租店的影片拿到遊覽車播放
(C)將原著小說改編成電影
(D)老師將學生的作文以學生的名義拿去投稿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1501
統計:A(2476),B(86),C(19),D(457),E(0)

用户評論

用心感恩】評論

(D)指導教授未經學生同意,將學生未發表的論文拿去投稿或發表,雖然係以學生名義發表,由於期刊或雜誌對該論文的紙本發行,涉及重製行為,如果是網路發行,還涉及公開傳輸行為,此一行為將構成侵害學生的著作人格權中的公開發表權,以及著作財產權之重製權及公該傳輸權。參考網站-http://www.copyrightnote.org/ArticleContent.aspx?ID=3&aid=1357

jack】評論

樓上 其實把美國總統改成蔡英文也是一樣的道理

能把握的只有現在】評論

著作權法第 62 條政治或宗教上之公開演說、裁判程序及中央或地方機關之公開陳述,任何人得利用之。但專就特定人之演說或陳述,編輯成編輯著作者,應經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美國總統就職演說是政治上之公開演說,依著作權法第62條任何人得利用之,當然也可以翻譯成中文囉

108應屆正取】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