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依政府採購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機關辦理採購為促進環境保護得採取之措施?
(A)優先採購取得政府認可之環境保護標章之產品
(B)投標廠商之產品有助於促進環境保護者,得免繳押標金、保證金
(C)取得環境保護標章之產品,得允許百分之十以下之價差
(D)機關得以促進自然資源保育與環境保護為目的,擬定產品之技術規格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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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Sesame】評論
政府採購法 第96條1 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優先採購取得政府認可之環境保護標章使用許可,而其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A),並得允許百分之十以下之價差(C)。產品或其原料之製造、使用過程及廢棄物處理,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省能源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