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Yan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第 13 條降級,依其現職之俸給降一級或二級改敘,自改敘之日起,二年內不得晉敘、升職或調任主管職務。受降級處分而無級可降者,按每級差額,減其月俸,其期間為二年。
【用戶】kycmmar729200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第13條(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處分之效力) 剝奪退休(職、伍)金,指剝奪受懲戒人離職前所有任職年資所計給之退休(職、伍)或其他離職給與;其已支領者,並應追回之。 減少退休(職、伍)金,指減少受懲戒人離職前所有任職年資所計給之退休(職、伍)或其他離職給與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其已支領者,並應追回之。 前二項所定退休(職、伍)金,應按最近一次退休(職、伍)或離職前任職年資計算。但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軍人保險退伍給付、公務員自行繳付之退撫基金費用本息或自提儲金本息,不在此限。第15條(降級處分之效力) 降級,依受懲戒人現職之俸(薪)級降一級或二級改敘;自改敘之日起,二年內不得晉敘、陞...
【用戶】hayabusa1806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撤職:撤其現職,至少「一年」停止任用。休職:休其現職至少六個月,停職之日起「兩年內」不得晉敘、升職或調任主管職務。降級:降1~2級改敘「兩年內」不得晉敘、升職或調任主管職務,無級可降者,按每級差額減其月俸,其間為兩年。減俸:減10~20%,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減俸之日起「一年內」不得晉敘、升職或調任主管職務。記過:「一年內」不得晉敘、升職或調任主管職務。申誡:以書面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