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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原本題目:9 依司法院大法官之解釋,關於憲法保障之選舉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依據憲法本文之規定,年滿 20 歲有被選舉權(B)政黨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之制度,有違人民直接選舉之精神(C)政黨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門檻條款,對於小黨所造成之限制,未違反平等原則(D)公職人員選舉之亮票行為,亦屬選舉自由之行使代號:2501頁次:4-2修改成為9 依司法院大法官之解釋,關於憲法保障之選舉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依據憲法本文之規定,年滿 20 歲有被選舉權(B)政黨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之制度,有違人民直接選舉之精神(C)政黨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門檻條款,對於小黨所造成之限制,未違反平等原則(D)公職人員選舉之亮票行為,亦屬選舉自由之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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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原本題目:9 依司法院大法官之解釋,關於憲法保障之選舉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依據憲法本文之規定,年滿 20 歲有被選舉權(B)政黨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之制度,有違人民直接選舉之精神(C)政黨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門檻條款,對於小黨所造成之限制,未違反平等原則(D)公職人員選舉之亮票行為,亦屬選舉自由之行使代號:2501頁次:4-2修改成為9 依司法院大法官之解釋,關於憲法保障之選舉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依據憲法本文之規定,年滿 20 歲有被選舉權(B)政黨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之制度,有違人民直接選舉之精神(C)政黨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門檻條款,對於小黨所造成之限制,未違反平等原則(D)公職人員選舉之亮票行為,亦屬選舉自由之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