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na15426】評論
風景特定區按期特性及功能分為:國家級、直轄市級、縣市級。
【hsiu0808】評論
依據 發展觀光條例第11條 風景特定區計畫,應依據中央主管機關會同有關機關,就地區特性及功能所作之評鑑結果,予以綜合規劃。前項計畫之擬訂及核定,除應先會商主管機關外,悉依都市計畫法之規定辦理。風景特定區應按其地區特性及功能,劃分為國家級、直轄市級及縣 (市)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