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評論
贈與稅為220萬,1000萬-220萬=780萬,,建議修正為(C)780萬。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E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341 甲父於95年1月及8月分別贈與其子共兩棟房子,各值新台幣500萬元,請問甲父應計稅的贈與淨額為(A)778萬(B)910萬(C)889萬(D)800萬 元。.修改成為341 甲父於95年1月及8月分別贈與其子共兩棟房子,各值新台幣500萬元,請問甲父應計稅的贈與淨額為(A)778萬(B)910萬(C)889萬(D)800萬 元 (E)以上皆非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E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341 甲父於95年1月及8月分別贈與其子共兩棟房子,各值新台幣500萬元,請問甲父應計稅的贈與淨額為(A)778萬(B)910萬(C)889萬(D)800萬 元。.修改成為341 甲父於95年1月及8月分別贈與其子共兩棟房子,各值新台幣500萬元,請問甲父應計稅的贈與淨額為(A)778萬(B)910萬(C)889萬(D)800萬 元 (E)以上皆非
【goood9626】評論
自111年1月1日起,贈與人贈與稅的免稅額為每年244萬元(98年1月23日至110年12月31日為220萬元;95年1月1日至98年1月22日為111萬元)。(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2條)故本題現行解答應為1000-244=756 (E)以上皆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