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1 甲父於95年1月及8月分別贈與其子共兩棟房子,各值新台幣500萬元,請問甲父應計稅的贈與淨額為
(A)778萬
(B)910萬
(C)889萬
(D)800萬 元
(E)以上皆非

參考答案

答案:E
難度:適中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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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Jia】評論

贈與稅為220萬,1000萬-220萬=780萬,,建議修正為(C)780萬。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E

goood9626】評論

自111年1月1日起,贈與人贈與稅的免稅額為每年244萬元(98年1月23日至110年12月31日為220萬元;95年1月1日至98年1月22日為111萬元)。(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2條)故本題現行解答應為1000-244=756 (E)以上皆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