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依我國期貨交易法令,就期貨債券交割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106年度甲類第4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並非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十年期公債期貨契約到期之可交割債券
(B)除另有規定以現金交割外,應採實物交割
(C)公告之交割債券應符合到期一次還本之條件
(D)公告之交割債券應符合到期日距本契約交割日在八年六個月以上十年以下之條件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dewey1204】評論

1.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十年期政府債券期貨契約」交易規則 民國 96 年 12 月 07 日修正(現行法規)第五條本契約除另有規定以現金交割外,應採實物交割,其交割之債券以本公司n公告者為限。前項公告之債券應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一、中華民國政府中央登錄公債。二、發行時償還期限為十年,或增額發行時原始公債償還期限為十年。三、到期日距本契約交割日在八年六個月以上十年以下。四、一年付息一次。五、到期一次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