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 Lin】評論
姓名條例 第 8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更改姓名:一、原名譯音過長或不正確者。二、出世為僧尼者或僧尼而還俗者。三、因執行公務之必要,應更改姓名者。
【Green Cheng】評論
(A) 是改名原因之一
【viva la vida】評論
姓名條例第10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更改姓名:一、原名譯音過長或不正確。二、因宗教因素出世或還俗。三、因執行公務之必要,應更改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