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為了發展客語生活化之優質學習環境,客家基本法對於公事語言有何具體規定,又客家委員會對於營造無障礙客語學習環境的作法有何利弊得失,請申論之。(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83792
統計:A(2003),B(18),C(12),D(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戶籍法規

用户評論

【用戶】李郁姍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戶籍法施行細則 第4條 共同生活戶內之人口,其排列次序如下:  一、戶長。    二、戶長之配偶。  三、戶長之直系尊親屬。  四、戶長之直系卑親屬。  五、戶長之旁系親屬。  六、其他家屬。  七、寄居人。 共同事業戶內之人口,其排列次序如下:  一、戶長。  二、受僱人。  三、學生。  四、收容人。  五、其他成員。  六、寄居人。 共同事業戶戶長另設有共同生活戶或單獨生活戶者,應註明其戶籍地址。

【用戶】陳品彤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第七條: 共同生活戶內,口之排列次序如下: 一、戶長。 二、戶長之配偶。 三、戶長之直系尊親屬。 四、戶長之直系卑親屬。 五、戶長之旁系親屬。 六、其他家屬。 七、寄居人。

【用戶】鄭宗益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謝謝提供資訊~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