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之所向】評論
根據目前的法令規定,信託業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時,信託資金的委託期限原則上沒有特定的規定。委託期限可以根據信託契約的內容和雙方協商而確定。信託業在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時,通常會和委託人簽訂信託契約,其中會包含委託期限的約定。委託期限可能會因各種因素而有所不同,例如投資目標、資產種類、風險評估等。因此,具體的委託期限應該在信託契約中明確訂立,並根據雙方的協商達成共識。建議您參考相關的信託契約文件或向信託業機構查詢以獲得具體的委託期限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