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依我國憲法及增修條文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司法院之職權?
(A)統一解釋命令
(B)掌理公務人員之復審
(C)掌理國家賠償之審判
(D)審理副總統之彈劾案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11057
統計:A(152),B(1868),C(693),D(344),E(0)

用户評論

喬治小肥肥貓】評論

補充

介肥】評論

復審是考試院保訓會權限

岩田光夫】評論

TO肥貓大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94條之規定複審及再申訴皆可以申請再審議,你的圖表似乎有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