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n1028】評論
法律上的「物」,指的是除了人以外,人力所能支配,並能滿足人類生活需要之有體物及自然力或有體物。所以即便沒有形體,像是各種能源或氣體都屬之。基於對人性尊嚴的重視,原則上人之身體不可以當作被權利支配的對象,所以不是法律上的「物」。例外已分離之身體一部,像是血液、頭髮、義肢是物,反之假牙、義肢、鋼釘與人體結合,就不是物了。遺骸之處分在不違公序良俗的前提下也可以當作物,例如捐贈醫學院做大體解剖。
【Lin Fon】評論
為什麼麼A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