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32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除因投標廠商未達家數而流標外,開標時應製作紀錄,由辦理開標人員會同簽認;有監辦開標人員者,亦應會同簽認。第45條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292683
統計:A(29),B(12),C(0),D(0),E(0)

用户評論

Mefy】評論

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1條機關辦理開標時應製作紀錄,記載下列事項,由辦理開標人員會同簽認;有監辦開標人員者,亦應會同簽認:一、有案號者,其案號。二、招標標的之名稱及數量摘要。三、投標廠商名稱。四、有標價者,各投標廠商之標價。五、開標日期。六、其他必要事項。流標時應製作紀錄,其記載事項,準用前項規定,並應記載流標原因。第五十七條機關辦理公開招標,因投標廠商家數未滿三家而流標者,得發還投標文件。廠商要求發還者,機關不得拒絕。機關於開標後因故廢標,廠商要求發還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保留其中一份,其餘發還,或僅保留影本。採分段開標者,尚未開標之部分應予發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