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a Shie】評論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V.S 考試院
【Aimee Kung】評論
權責不明確是因為還有許多未列入憲增第6條的規定,就拿訓練進修來說,權責歸屬於考試院或是其他人事主管機關並不明確,也常重複,頗有爭議之處。
【Erica Hsiao】評論
為什麼?都權責不分了,還有人事權和行政權分立(D)??!!!
【阿斯拉】評論
為什麼一條鞭還會有雙重隸屬